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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师怀孕要请示,工作和怀孕矛盾重重

  随着近年生育高峰一拨接一拨,不少单位准妈妈扎堆生育,致使人手短缺现象严重。日前,闵行区某学校为避免出现此类状况,与初婚初育女教师签订《计划生育责任书》,不仅要求

  员工上报预备怀孕时间,且如出现计划外怀孕生育,将可能“工作不保”。随着职场竞争加剧,今年又逢生育高峰年,如何妥善处理生育问题,成为摆在员工和企业面前的双重难题。

  事件聚焦女教师何时怀孕要签责任书

  教师:如此规定太不人道

  “连生孩子都要经过领导同意,还要签协议,若是不签,误工就得自己负责,这也太没道理了。”近日,记者接到读者投诉,称闵行区一所公办学校要求育龄女教师签署《计划生育责任书》,对怀孕生育“设限”,引起员工不满。

  记者看到了这份《计划生育责任书》,责任书称,针对该校育龄妇女较多,学校人员编制较紧和学校教学工作的特殊性,校长每年要与初婚初育对象签订该责任书。责任书规定,教师经夫妻双方与校计划生育工作小组协商,应报备计划生孩子的时间;如果要改变生育计划时间,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学校。

  另外,责任书上还写明,如果违反计划怀孕、生育,造成在当事人请假期间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学校必须另聘老师上课的,产假期满学校将不保证提供原工作岗位,视情况予以转岗、待岗处理,并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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