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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师怀孕要请示,工作和怀孕矛盾重重

  为了避免这种生育扎堆的情况,有些公司尽管没有明文出示“计划生育责任书”,却也形成了一些隐性规定。比如一家美资企业内部就有不成文的默契,女员工一旦怀孕就拿15个月的薪水走人。而在另一家规模挺大的民营企业,每位女员工入职前都会被含蓄地告知,两年内不希望出现怀孕生育,否则将被以其它理由解聘。

  由此,不少女员工都出现了“前怕狼,后怕虎”的心理,既怕怀孕会使自己的职位被别人取代或遭遇“闲置”,收入大打折扣,又怕错过最佳育龄而造成遗憾。于是有些人选择一怀孕就辞职安心保胎,也有人坚持上班到临产前一天,并且一生完就开通24小时办公热线。

  招聘:要求“已婚已育”

  在最近的几场大型招聘会上,不少公司对一些要求招收女性员工的岗位,如

  行政、客服等,都标注了“已婚已育”的要求。

  在上周的一场招聘会上,某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袁小姐与招聘官相谈甚欢,双方都表示较为满意。但当对方听说她未婚时,便立刻显出犹豫态度,更直言:“公司近来已有好几人怀孕,所以才急着来招新人,老板关照过要么招男的,要么招有孩子的女员工。”

  闸北区总工会职业介绍所负责人透露,在她接触的用人单位中,至少有60%至70%的招聘启事明确要求不考虑已婚未育女性。有调查显示,居然有26%的人力资源经理认为应该“避免招聘育龄女职员(1至2年内将生育的)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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